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服务承诺
中心承诺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过错追究制、投诉问责制等。
1、服务对象来访,第一个接待人员要热情接待,本职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解答和办理,责任范围外的业务负责联系和协调。
2、对来咨询不动产相关业务的群众和企业,工作人员要准确、全面、一次性告知具体要件、办事程序、相关规定。
3、工作人员办理手续齐全的不动产业务,要按照承诺限时办结。
4、工作期间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出现过错,或者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经机关纪委核查属实的,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处分。
监督电话(机关纪委):0377-62262077
窗口业务服务电话:0377-61387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