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实施意见》和《南阳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优质、更便利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现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不动产登记利企便民相关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为抓手,以办好民生实事为标准,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缩时限、转方式,加强事前介入辅导,推进不动产登记法治化、规范化、便民化、信息化,增强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南阳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是指由企业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提出“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申请,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依照各自职能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容缺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为申请企业和群众在交地、交房时即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
三、“交地即交证”工作办理流程
(一)出让供地阶段
1.申请:
在企业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成交公示期内,建设单位填报《“拿地即开工”告知承诺书》,签字盖章后向负责土地登记的科室提交申请。负责土地登记的科室靠前服务,提前介入辅导,告知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流程,并提前收集相关办证材料。
2.落宗入库:
负责权籍测绘审核的科室同步介入,将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入库环节向前延伸,利用出让供地阶段“多测合一”测绘成果,通过与测绘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申请人对接沟通,将获取到的图件资料和土地测绘成果进行比对;协助企业、权籍测绘单位将出让项目地块详细坐标信息、权籍调查成果提前审核落宗进入不动产权籍库,为“交地即交证”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交地和办证阶段
出让成交公示期满,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相关税费后,在土地交付手续当天,负责土地登记的科室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负责发证的科室同步缮证,向企业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与交证“双同步、零时差”。
四、“交房即交证”工作办理流程
主动对接市住建局,在市住建局启动联合验收程序时,同步建立“交房即交证”工作台账,做好实测绘、网签合同备案、登记、发证等工作。
(一)非房地产开发项目“交房即交证”办理流程
1.测绘落宗入库:
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机构提前进行“多测合一”(竣工规划测绘报告、房屋面积)测绘同时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提交“交房即交证”申请。负责权籍测绘审核的科室提前介入,与测绘单位对接获取房屋测绘幢基线图层入权籍成果库,按照房屋测绘报告,将房屋图层中相关数据填充完善。
2.测绘技术准备和资料准备:
测绘机构在完成测绘报告后,可以提前到负责权籍测绘审核的科室申请测绘成果预审,并提供项目已取得的相关土地、规划手续。负责权籍测绘审核的科室在收到测绘预审申请后,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查看,发现错误及时告知测绘机构进行更正,待企业相关手续完善后比照手续再次审核,直至正确后给予备案。手续不齐的不予备案。
3.登记:
市住建局启动联合验收程序,完成验收后第一时间推送“联合验收意见”至不动产交易登记系统。负责房屋登记交易的科室负责受理、审核、登簿后转负责发证的科室。
4.发证:
负责房屋登记交易的科室在首次登记登簿后,负责发证的科室即可在登记现场缮证收取登记费、发放不动产权证书,也可邮寄给项目开发建设单位。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交房即交证”办理流程
1.网签、申请:
在“预售合同样本申请”环节要求存在预售项目的开发企业重新申报新的预售合同样本,并在预售合同样本的第二十条“房屋登记”条款中填写“交房及交证”字样来约束企业,同时在“预售合同样本管理”环节禁用开发企业开发的预售项目现有的已通过的预售合同模板;在预售合同样本的第十一条“交付时间和手续”条款中填写交房时间,并向我单位递交该预售项目每幢楼交房时间的书面说明,以便我单位与住建部门沟通竣工验收的相关情况。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竣工备案验收前提出“交房即交证”申请。
2.测绘落宗入库、测绘技术准备和资料准备:
具体办理流程同非房地产开发项目。
3.登记:
(1)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提前做好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工作。负责房屋登记交易的科室在“多测合一阶段”,及时与中心负责权籍的科室沟通,土地落宗和建立楼盘表完成后,第一时间启动房屋首次登记工作。提前与企业联系,告知办理首次登记及首次转移登记所需要件。首次登记流程:受理、登簿、转交负责发证的科室。
(2)业主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税款后,可委托开发建设单位进行首次转移登记。首次转移登记流程:受理、登簿、转交行政审批科缮证。
4.发证:
购房人可委托开发建设单位进行首次转移登记,负责房屋登记交易的科室登簿后,交房现场由负责发证的科室缮证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购房人也可在交房现场申请首次转移登记,现场审核登簿后,现场缮证,现场收取登记费、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工作专班,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业务科室参与,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工作专班要主动对接市住建局、市税务局等职能单位,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有效联动,提高办事效率。
(二)强化监督考核。工作专班要靶向发力,加压推进,确保实事办实,让群众受益。对“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机关纪委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举措,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本工作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
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工作专班
成员名单
中心各科室: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实现“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目标任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优质、更便利的登记服务和登记体验。经中心党组同意,决定成立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李军林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 刘 武 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春丽 党组成员、副主任
朱 超 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 尹懿平 法规效能科科长
刘晓亭 财务科科长
刘志远 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
陈 凯 土地登记科科长
张学善 房屋登记交易科科长
鲁 晓 权籍测绘审核一科科长
张向常 权籍测绘审核二科科长
宋建会 档案管理科科长
罗小波 信息技术科科长
中心“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房屋登记交易科,由张春丽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学善、陈凯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中心“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推进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