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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试行)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5-22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实施意见》和《南阳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优质、更便利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不动产登记利企便民相关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为抓手,以办好民生实事为标准,进一步环节、优流程、缩时限、转方式,加强事前介入辅导,推进不动产登记法治化、规范化、便民化、信息化,增强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南阳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是指由企业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提出“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申请,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依照各自职能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容缺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为申请企业和群众在交地、交房时即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

三、“交地即交证”工作办理流程

(一)出让供地阶段

1.申请:

在企业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成交公示期内,建设单位填报《“拿地即开工”告知承诺书》,签字盖章后向负责土地登记的科室提交申请。负责土地登记的科室靠前服务,提前介入辅导,告知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流程,并提前收集相关办证材料

2.落宗入库

负责权籍测绘审核的科室同步介入,将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入库环节向前延伸,利用出让供地阶段“多测合一”测绘成果,通过与测绘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申请人对接沟通,将获取到的图件资料和土地测绘成果进行比对;协助企业、权籍测绘单位将出让项目地块详细坐标信息、权籍调查成果提前审核落宗进入不动产权籍库,交地即交证”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交地和办证阶段

出让成交公示期满,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相关税费后,在土地交付手续当天,负责土地登记的科室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负责发证的科室同步缮证,向企业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与交证“双同步、零时差”。

四、“交房即交证”工作办理流程

主动对接市住建局在市住建局启动联合验收程序时,同步建立“交房即交证”工作台账,做好实测绘、网签合同备案、登记、发证等工作

(一)非房地产开发项目“交房即交证”办理流程

1.测绘落宗入库:

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机构提前进行“多测合一”(竣工规划测绘报告、房屋面积)测绘同时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提交“交房即交证”申请。负责权籍测绘审核的科室提前介入,与测绘单位对接获取房屋测绘幢基线图层入权籍成果库,按照房屋测绘报告,将房屋图层中相关数据填充完善。

2.测绘技术准备和资料准备

测绘机构在完成测绘报告后,可以提前到负责权籍测绘审核的科室申请测绘成果预审,并提供项目已取得的相关土地、规划手续。负责权籍测绘审核的科室在收到测绘预审申请后,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查看,发现错误及时告知测绘机构进行更正,待企业相关手续完善后比照手续再次审核,直至正确后给予备案。手续不齐的不予备案。

3.登记

市住建局启动联合验收程序,完成验收后第一时间推送“联合验收意见”至不动产交易登记系统。负责房屋登记交易的科室负责受理、审核、登簿后转负责发证的科室

4.发证:

负责房屋登记交易的科室在首次登记登簿后,负责发证的科室即可在登记现场缮证收取登记费、发放不动产权证书,也可邮寄给项目开发建设单位。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交房即交证”办理流程

1.网签、申请

“预售合同样本申请环节要求存在预售项目的开发企业重新申报新的预售合同样本,并在预售合同样本的第二十条“房屋登记”条款中填写“交房及交证”字样来约束企业,同时在“预售合同样本管理”环节禁用开发企业开发的预售项目现有的已通过的预售合同模板;在预售合同样本的第十一条“交付时间和手续”条款中填写交房时间,并向我单位递交该预售项目每幢楼交房时间的书面说明,以便我单位与住建部门沟通竣工验收的相关情况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竣工备案验收前提出“交房即交证”申请。

2.测绘落宗入库、测绘技术准备和资料准备

具体办理流程非房地产开发项目

3.登记:

1)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提前做好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工作。负责房屋登记交易的科室“多测合一阶段”,及时与中心负责权籍的科室沟通,土地落宗和建立楼盘表完成后,第一时间启动房屋首次登记工作。提前与企业联系,告知办理首次登记及首次转移登记所需要件。首次登记流程:受理、登簿、转交负责发证的科室。

2)业主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税款后,可委托开发建设单位进行首次转移登记。首次转移登记流程:受理、登簿、转交行政审批科缮证。

4.发证:

购房人可委托开发建设单位进行首次转移登记,负责房屋登记交易的科室登簿后,交房现场由负责发证的科室缮证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购房人也可在交房现场申请首次转移登记,现场审核登簿后,现场缮证,现场收取登记费、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工作专班,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业务科室参与,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工作专班要主动对接市住建局、市税务局等职能单位,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有效联动,提高办事效率。

强化监督考核。工作专班要靶向发力,加压推进,确保实事办实,让群众受益。对“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工作出现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机关纪委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交地即交证”“交房即”改革举措,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工作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

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工作专班

成员名单

 

中心各科室: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实现“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目标任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优质、更便利的登记服务和登记体验。经中心党组同意,决定成立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长:  李军林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      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春丽  党组成员、副主任

   党组成员、副主任

 员:  尹懿平  法规效能科科长

刘晓亭  财务科科长  

刘志远  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

   土地登记科科长

张学善  房屋登记交易科科长

   权籍测绘审核一科科长

张向常  权籍测绘审核二科科长

宋建会  档案管理科科长

罗小波  信息技术科科长

中心“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房屋登记交易科,由张春丽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学善、陈凯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中心“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推进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