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好不动产交易登记工作,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更好地服务群众和企业,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不动产中心)、南阳市房产市场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房产市场中心)、南阳市房地产测绘队(以下简称测绘队)经研究,特制定不动产业务交易登记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此办法适用于南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
第三条 不动产业务交易登记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开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
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及其业务变动情况,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告。
第四条 咨询台坐班人员职责
(一)咨询台坐班人员由不动产中心和房产市场中心联合组成。
(二)咨询台坐班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群众所要办理事项要件及需复印材料份数,对群众所要办理的业务材料进行预审。
(三)材料预审完成后,咨询台坐班人员应根据群众所要办理的业务进行分类并取号。
第五条 一件事“一次办”
群众叫完号以后,排到任意一个窗口办理业务,实行一件事“一次办”,一个窗口办到底。
第六条 房产测绘配图业务
经房产中心咨询台坐班人员初审后,不需要重新测绘配图的,持原图纸的复印件加盖配图章后即可直接使用;需要重新测绘配图的由南阳市房地产测绘队工作人员进行测绘配图并加盖配图章后进入交易登记受理程序。
第七条 抵押备案登记综合受理窗口设置
整合房产中心抵押合同备案业务窗口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权登记业务窗口,设立抵押备案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将两类业务窗口放在一个区域。
第八条 完善信息推送快速补录机制
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南阳市房产市场服务中心进行联合会商,完善信息推送快速补录机制。
第九条 联席业务办理制度
建立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南阳市房产市场服务中心、南阳市房地产测绘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处理群众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第十条 节假日预约办理特色服务
探索365天不打烊,先行先试提前预约节假日办理业务。
第十一条 不动产交易登记综合受理区应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收集整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第十二条 此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