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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房产测绘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 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2-04-25

根据2021年9月18日《中共南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有关规定的通知》(宛编〔2021〕59号),撤销原南阳市房地产测绘队,在编人员划归新组建的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隶属不动产中心的权籍测绘审核二科。其主要业务由原来的房产预测、实测等工作转变为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不再承担原测绘队具体房产测绘工作。现告知如下:

一、房产测绘业务推向市场的依据

(一)中共南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宛编【2021】59号,关于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

(二)豫自然资发【2021】38号,关于全面推进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联合测绘工作的通知”。中心城区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以来,各相关部门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有序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工作。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了“南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第一、第二批测绘资质单位(43家)已完成入库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房产、人防、气象等部门应督促建设(业主)单位依法依规从名录库中选择测绘服务机构,承担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测绘技术服务工作。

(三)南阳市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指挥部文件:宛楼盘处置〔2022〕4 号。南阳市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指挥部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问题楼盘处置化解有关措施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问题楼盘处置化解有关措施的通知。第三条“鼓励测绘服务机构积极参与问题楼盘测绘 ”。当前,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快速推进,规划竣工测绘和不动产测绘业务激增,且《南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 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一、二批)》中部分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缺少不动产测绘经验,现有机构已不能完全满足当前业务需求。为保证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推进,鼓励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凡具备相应资质的 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均可承接相应的测绘业务”。

二、对测绘机构的要求

(一)按要求选择房产测绘机构

一是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联合测绘工作的通知”。中心城区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以来,各相关部门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有序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工作。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了“南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房产、人防、气象等部门应督促建设(业主)单位依法依规从名录库中选择测绘服务机构,承担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测绘技术服务工作。各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部门要依据《南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细则》(宛工改办【2020】10号)规定,依职责对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测绘成果审核,对于未从名录库中选择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成果,不予受理。二是南阳市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指挥部文件:宛楼盘处置〔2022〕4 号。南阳市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指挥部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问题楼盘处置化解有关措施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问题楼盘处置化解有关措施的通知。第三条“鼓励测绘服务机构积极参与问题楼盘测绘 ”。当前,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快速推进,规划竣工测绘和不动产测绘业务激增,且《南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 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一、二批)》中部分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缺少不动产测绘经验,现有机构已不能完全满足当前业务需求。为保证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推进,鼓励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凡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均可承接相应的测绘业务”。

(二)依法依规测绘,确保成果合格

统一技术标准规范,统一按规划设计。联合测绘服务机构在开展联合测绘活动时,应采用2000国家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以及南阳市规划的测绘坐标系。执行国家、省、市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不得出具不合格的测绘成果,并按照《河南省测绘任务备案管理规定》、《河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做好项目备案、成果入库工作。新建项目:以2020年10月1日为节点,2020年10月1日前规划审批的依据,为《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2000)房产测量规范测算;2020年10月1日以后规划新批项目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联合测绘技术导则(试行)》进行测算。已办理预售证项目,测算依据仍沿用原使用规范。

三、测算成果应用

(一)房屋落宗所需要件:

     自建房:

1、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

2、权籍调查委托书;

3、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测量报告、测绘报告);

4、土地证、土地分摊申请;

5、不动产证或原房产证明资料;

6、权籍成果确认单。

   商品房:

1、房产面积测绘报告书

(二)房产测绘成果备案需提交的要件

实测绘成果备案(所提供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1、合法合规的房产面积实测绘报告书(参照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联合测绘技术导则、附录K房产测绘报告书模板),测绘、计算、审核人等签字需楷书手签;

2、预售许可证(已办理预售的需提供 ),原预测绘报告书(原已预测需提供)

3、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及附图(宗地图)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经规划审批图纸、规划批复),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备案表,建筑竣工平面图(非必要件),人防批复文件及人防缩略图 ,共有共用部位说明表(见样表3)

5、坐落证明(非必要件)

6、电子数据包(测绘报告书完整电子档、软件计算图形、楼盘表数据、权证配图数据);

7、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申请表(见样表2);

8、房产实测面积公示单(预测与实测面积差异正负3%必须提供);

9、业务办理人员需携带法人委托书。

测绘成果备案(所提供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房产面积预测绘报告书;

2、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及附图(宗地图);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经规划审批图纸、规划批复),人防批复文件及人防缩略图 ,共有共用部位说明表(见样表3);

4、坐落证明(非必要件);

5、电子数据包(测绘报告书完整电子档、软件计算图形、楼盘表数据、权证配图数据);

6、房产预测绘成果备案申请表(见样表1);

7、业务办理人员需携带法人委托书。

测绘成果变更备案:(所提供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房产面积测绘报告书;

2、电子数据包(测绘报告书完整电子档、软件计算图形、楼盘表数据、权证配图数据)。

3、房产测绘成果变更备案申报表(见样表4);

4、预测变更:需提交变更后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审核过的规划变更图纸,已办理预售的还需要提交审批部门同意变更的证明。                                                                                                                            

5、实测变更:需提供变更后的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加盖设计出图专用章、注册建筑章,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施工单位竣工图章),对于改变规划的,还需提供规划行政审批部门同意变更的审批意见及图纸)。

(三)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基本内容及要求

1、测绘单位、测绘人员是否符合资格;

2、测绘成果的内容是否完整,格式是否适用、资料是否齐全;

3、测绘成果的功能区划分、计算方法、分摊原则是否符合《房产测量规范》,规范、规则版本是否符合要求;

4、房产预测绘与规划面积不一致分析是否正确,实测绘的测绘成果与规划审批是否一致,不一致之处差异处理是否恰当。

四、测绘成果审核备案流程

测绘成果审核备案:受理→审核→备案

建立楼盘表:受理→审核→建楼盘表

审核通过后,在测绘系统点备案,测绘成果就入库了,另外,收份纸质版,存档。

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管理,配合做好对不动产测绘机构的业务指导,协助做好不动产测绘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工作流程:受理、审核、备案归档。审核通过后,在测绘系统点备案,测绘成果入库,同时收纸质版,备案存档。

(1)受理:检查房产测绘成果送审资料是否齐全,受理申请时,检查房产测绘成果送审资料是否齐全,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充的材料。

(2)审核:审核房产测绘成果面积测算的依据和方法是否适用国家和地方房产测量规范和测绘成果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对功能区的划分及共有共用部分的计算与分摊进行初审。审核房产测绘成果适用性,测绘成果功能区的划分及共有共用部分的计算与分摊。

(3)备案归档:打印审核记录表,记录申请人领取成果并移交资料至档案室。

(4)配合权籍测绘审核一科做好对不动产测绘机构的业务指导。

(5)协助权籍测绘审核一科做好不动产测绘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基本内容及要求

1、测绘单位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2、测绘成果的内容是否完整,格式是否适用;

3、适用规范、规则版本是否符合要求;

4、界址点是否准确。

5、房产测绘应以竣工后房屋现状按实测绘计算,并依据规划核准平面图与实际建设情况进行核对。报审的测绘成果资料应明确是否与规划审批一致,不一致之处应列出明细。

6、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应比对规划批准文(图),重点核对项目的功能、用途、公建配套、车位商铺布局、房屋单元户型结构等要素,如有与规划批准不一致之处,应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权属登记办证要求,不符合权属登记要求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予以退件。

六、业务办理时限

科室工作人员受理相关业务后,应按职责分工,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科室人员受理申请时,应查看申报材料,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充的材料。

(一)房屋交易配图办理时限

城市规划区内存量房交易,遗失补证,抵押,继承,析产等房产配图。受理→配图→发图,办理时限,即时。对情况特殊需要延期的,告知清楚原因并留下办事群众电话,办好后第一时间通知群众。

(二)房产测绘备案审核办理时限

1、面积小于等于5万㎡,2个工作日办结;(多功能综合体、需要分户的商业,延长1个工作日)。

2、面积5万㎡至10万㎡,3个工作日办结;(多功能综合体、需要分户的商业,延长1个工作日)。

3、面积大于等于10万㎡,5个工作日办结(多功能综合体、需要分户的商业,延长1个工作日)。

(三)建立楼盘表办理时限

1、房屋基本单元小于等于200户,1个工作日办结。

2、房屋基本单元200户至500户,2个工作日办结。

3、房屋基本单元大于等于500户,3个工作日办结。


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权籍测绘审核二科

2021年11月17日

咨询电话:62262890、62262891

监督电话:62262917、62262887


附件(点击下载)见样表(1—4)